人生過了超過三分之一,回頭看看那走過的三十年,似乎沒對這個社會做過些什麼。

說白一點,路上發的傳單也不是每次都有伸手拿....

 

十歲的人,一無所知;二十歲的人,隔岸觀火;到了三十歲,發覺不能坐視不管。

十歲的人 一無所知 是因為自己都無法管好自己;二十歲的人隔岸觀火,是因為終於不再被人管所以也不管別人;
三十歲的人不能坐視不管,是因為認知到再不出聲叫喊,我們一點機會都沒有。
到了三十歲,終於把眼睛擦亮了一點點,腦袋多裝了一點點,也願意把臉轉過來一點點。

 

於是我說,堅持做對的事。

對於路上違規左轉不禮讓行人的車輛,我會告訴他這是不對的。是的,斑馬線上的二十多人,沒有人會幫我說話,即使他們心裡知道我是對的。

看見隨手亂丟垃圾的路人,我會把垃圾拿去還他,說,你的東西掉了。沒錯,基本上對方是白眼而不是臉紅。

這個社會爛透了,但,我想還是值得再為她多做點什麼,畢竟來這世界走了一遭,總得留下些來過的痕跡吧。

改變,需要一大群人去做一件小事,然後祈禱有生之年能看到改變的那一瞬間。

 

堅持做對的事,不被諒解的時候,告訴自己是值得的。

告訴自己永遠不要變成小時候討厭的大人。

 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minami su 的頭像
    minami su

    minami su的部落格

    minami s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