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生過了超過三分之一,回頭看看那走過的三十年,似乎沒對這個社會做過些什麼。
說白一點,路上發的傳單也不是每次都有伸手拿....
十歲的人,一無所知;二十歲的人,隔岸觀火;到了三十歲,發覺不能坐視不管。
十歲的人 一無所知 是因為自己都無法管好自己;二十歲的人隔岸觀火,是因為終於不再被人管所以也不管別人;
三十歲的人不能坐視不管,是因為認知到再不出聲叫喊,我們一點機會都沒有。
到了三十歲,終於把眼睛擦亮了一點點,腦袋多裝了一點點,也願意把臉轉過來一點點。
於是我說,堅持做對的事。
對於路上違規左轉不禮讓行人的車輛,我會告訴他這是不對的。是的,斑馬線上的二十多人,沒有人會幫我說話,即使他們心裡知道我是對的。
看見隨手亂丟垃圾的路人,我會把垃圾拿去還他,說,你的東西掉了。沒錯,基本上對方是白眼而不是臉紅。
這個社會爛透了,但,我想還是值得再為她多做點什麼,畢竟來這世界走了一遭,總得留下些來過的痕跡吧。
改變,需要一大群人去做一件小事,然後祈禱有生之年能看到改變的那一瞬間。
堅持做對的事,不被諒解的時候,告訴自己是值得的。
告訴自己永遠不要變成小時候討厭的大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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